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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女士-核实无法使用支付宝消费券的原因

信件主题: 曾女士-核实无法使用支付宝消费券的原因
来信人: 曾女士 来信日期: 2020年07月05日 来信编号: DH202007050402
信件内容: 2020年7月5日,曾女士持支付宝消费券前往欧丰园消费,打开支付宝支付时却无法抵销消费券。2020年6月30日,前往川西豆皮涮牛肚店(安悦街)消费时,也出现无法抵销消费券的情况,但这两家店均在支付宝消费券名单内,希望相关单位调查核实,告知无法使用支付宝消费券的原因。
信件回复: 市商务局:已联系曾女士,经核查,欧丰园东堤店(巴山东路30号)和川西豆皮涮牛肚(安悦街)店在活动开始后存在违规行为,被支付宝后台风控,停止了他们的参与资格,感谢曾女士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。
办理情况: 已办结
回复单位: 市商务局
回复时间: 2020年07月09日
评价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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